人们是怎样治理黄河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6 00:16:45
人们是怎样治理黄河

人们是怎样治理黄河
人们是怎样治理黄河

人们是怎样治理黄河
自1946年人民治黄以来,进入现代治河时期.王化云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黄河实际,使治黄工作由下游防洪走向全河治理,其治河思想,也由“宽河固堤”到“蓄水拦沙”到“上拦下排”,逐步发展到全河采用“拦、用、调、排”的方法,对黄河的治理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治理黄河实践的同时,国家曾多次组织编制治黄规划和重大治黄讨论,关心治黄工作的人士和治黄专家,积极提出各自的治黄主张或建议,更加丰富和发展了治黄思想.同时,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兴建各类水利工程,使黄河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在防洪、灌溉、发电、水土保持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均取得了巨大成就.
3.1 “宽河固堤”
从1950年起,根据下游河道特点和堤防工程状况,采取了一系列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概括起来叫做“宽河固堤”.这些措施包括废除民埝、修建石头庄溢洪堰、大堤加培工程,消灭堤身隐患、石化险工、绿化大堤、建立堤防管理与人防体系等.通过这些措施,初步改变了下游的防洪形势,为保证伏秋大汛不决口,特别是战胜1958年大洪水奠定了基础.
王化云认为上宽下窄的河道基本符合黄河下游水沙的特点,宽有宽的作用,窄有窄的好处.因为,宽河道有削减水势的作用,遇大洪水可以滞洪削峰.水涨漫滩,漫滩后水流变缓,泥沙便大量淤积在两岸滩地上,“清水”归槽又能冲刷河槽,这种“淤滩刷槽”的作用,也缓解了河道的淤积.
3.2 “蓄水拦沙”
1952年6月,王化云在第一次正式提出了“除害兴利,蓄水拦沙”的治黄主张.这个治黄主张,在1955年黄河综合规划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195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黄河综合规划,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因此得到迅速贯彻执行,对治黄工作影响极大.
黄河综合规划明确提出所应采取的方针就是“蓄水拦沙”.主要措施有二:第一,在黄河的干流和支流上修建一系列的拦河坝和水库.可以拦蓄洪水和泥沙,防止水害;可以调节水量,发展灌溉和航运;可以取得大量的廉价的动力.第二,在黄河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开展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工作.这样既避免了中游地区的水土流失,也消除了下游水害的根源.为了首先解决黄河的防洪、发电、灌溉和其他方面最迫切的问题,提出第一期计划.其中最为关键和迫切的工程是决定修建三门峡枢纽工程和为保护三门峡水库在中游地区修建拦泥库工程.
三门峡工程于1957年4月开工,1960年9月开始蓄水拦沙.但支流拦泥库工程未能修建,水土保持工作也没有达到如期效果.由于水库淤积严重和库区移民工作困难,1962年3月改为“滞洪排沙”运用.70年代改为“蓄清排浑” 运用.水库改变运用后,在“滞洪排沙”运用期间,库区淤积有所减缓,但潼关河底高程并未降低,库区“翘尾巴”现象仍在继续发展.因而在1957年、1962年、1963年、1964年展开了多次治黄大争论并决定对三门峡工程进行了两次改建.
钱正英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河治理取得很大成功,但也曾发生过失误.最大的失误是1955年有关治黄方案的决策.由于对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制定了“节节拦泥,层层蓄水”的治黄规划,要求以水土保持、支流拦泥水库和干流三门峡水利枢纽等三道防线,把黄河的洪水和泥沙全部拦蓄在中游,解除下游的防洪负担,并使黄河下游变清.但实践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的;水土保持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拦泥水库的代价太大,大多数不能修建;三门峡的淤积严重,超过预计,特别是淤积部位向上游发展,形成“翘尾巴”威胁西安.经过反复调查后,三门峡从原来“蓄水拦沙”的高坝大库大电站,改为“蓄清排浑”的低水头径流电站;下游河道从原来的完全依靠三门峡及上中游解决洪水泥沙,改为通过综合治理,尽量发挥河道的排洪排沙作用.由于及时修改了规划思想,使治黄事业走向正确的道路,取得了巨大成就.
3.3 “上拦下排”
在总结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经验教训的基础上,1963年3月,王化云提出:“在上中游拦泥蓄水,在下游防洪排沙,一句话‘上拦下排’,是今后治黄工作的总方向.”过去总认为黄河治本只是上中游的事,上中游问题解决了,下游的问题就好办了.从失误和挫折中,当时认识到“黄河治本不再只是上中游的事,而是上中下游整体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下游也有治本任务”.
从“蓄水拦沙”到“上拦下排”,可以说是治黄指导思想上的一次重要发展.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治黄工作一方面在黄河中游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紧进行“上拦”工程的试验和探索.一方面在下游加强“下排”措施,大力恢复下游河道的防洪能力,进一步推动了治黄的实践.
3.4 “上拦下排,两岸分滞”
1975年8月上旬,淮河流域发生了一场罕见的特大暴雨,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类似暴雨1963年8月在海河流域亦曾出现.黄河处于海河、淮河两大水系之间,据气象资料分析,这样的暴雨完全有可能降落到三门峡以下的黄河流域,这一严重的现实,引起人们对黄河洪水的重新认识.
遵照国务院关于要严肃对待特大洪水的批示,1975年12月中旬在郑州召开了“黄河下游防洪座谈会”.一致认为,黄河下游花园口站有可能发生46000m3/s洪水,建议采取重大工程措施,逐步提高下游防洪能力,努力保障黄、淮、海大平原的安全.会后,水电部和河南、山东两省联名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防御黄河下游特大洪水的报告》.《报告》提出:当前黄河下游防洪标准偏低,河道逐年淤高,远不能适应防御特大洪水的需要,“拟采取‘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方针,即在三门峡以下兴建干支流工程,拦蓄洪水;改建现有滞洪设施,提高分滞能力;加大下游河道泄量,排洪入海.”
以后,修建了小浪底、洛河故县水库工程,加高加固了堤防等.人民治黄以来,黄河下游先后兴建了以干支流水库、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分滞洪区为主体的“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防洪工程体系.同时水文、信息网络、通信及防洪组织管理等非工程措施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黄河下游防洪体系.
3.5 “拦、用、调、排”
回顾40余年人民治黄的历程,王化云认为,通过修建干支流水库,特别是三门峡水库的运用实践,发现在黄河上修建水库,既能调节径流,还能调节泥沙.通过干支流水库(主要是干流七大水库),调水调沙,变水沙不平衡为水沙相适应,更好地排洪、排沙入海,同时充分利用黄河水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
王化云认为,今后治理黄河主要还得靠干流.拟建的小浪底、碛口、龙门(后改为古贤)、大柳树水库,连同已建的三门峡、刘家峡、龙羊峡共七大水库,是黄河干流上对水沙调节有重要作用的骨干工程.“拦”(拦水拦沙)、“用”(用洪用沙)、“调”(调水调沙)、“排”(排洪排沙),其中哪一项也离不开七大水库的重要作用.“七大”水库建成后,连同伊、洛、沁河支流水库,全河即可形成比较完整的、综合利用的工程体系,实行统一调度,调水调沙,充分利用黄河水沙资源,发挥最大综合效益.
总起来说,王化云把整个黄河看成了一个大系统,主张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通过拦水拦沙、用洪用沙、调水调沙、排洪排沙等多种途径和综合措施,主要依靠黄河自身的力量来治理黄河.他认为,从长远考虑,黄河水资源不足,还要进行南水北调.到那时,黄河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真正成为一条利河了.
3.6 “上拦下排、两岸分滞”控制洪水;“拦、排、放、调、挖”处理和利用泥沙.
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在总结以往治黄规划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成了几个有代表性的规划:一是1990年的《黄河治理开发规划》和1997年的《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二是2000年的《黄河的重大问题及其对策》和2002年的《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这几个报告,治河思想基本一致,但又各有不同.前者内容较为全面系统,后者着重于近期重点,对三大突出问题进行了高度概括.《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1)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
在认真回顾以往规划与治黄实践的基础上,1990年编制完成《黄河治理开发规划》,后又于1997年编制完成《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修改完成的,提出黄河治理开发应采取采取“拦、排、调、放、挖,综合治理”的方略,全面规划,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可以妥善解决泥沙问题;采取“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方针,可以有效的控制洪水.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渐形成一个防洪减淤的工程体系,可以实现黄河的长治久安.
(2)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
认真分析了黄河存在的洪水威胁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止等三个重大问题的根源(主要是由黄河“水少、沙多、地上悬河”的特点所决定),提出了解决黄河三大问题的基本思路.防洪减淤方面是:“上拦下排,两岸分滞”,控制洪水;“拦、排、放、调、挖”,处理和利用泥沙.水资源利用及保护方面是:开源节流保护并举,节流为主,保护为本,强化管理.水土保持方面是:防治结合,保护优先,强化治理.
治理开发目标:就防洪减淤方面而言,要求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完善的黄河防洪减淤体系,有效控制黄河洪水泥沙,初步形成“相对地下河”,谋求黄河长治久安.
近期规划用10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黄河防洪减淤体系,基本控制洪水泥沙.确保防御花园口站洪峰流量22000m3/s堤防不决口,基本控制游荡性河道河势;相对稳定河口地区入海流路.上中游干流重点防洪河段的防洪工程达到设计标准.近期要把黄河下游防洪减淤作为治理的重点,加强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和分滞洪工程建设,进行黄河滩区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并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保障黄河下游防洪安全.
该规划报告,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55年《黄河综合规划》制定以来,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为解决黄河面临的最为突出的三大问题及谋求黄河长治久安而制定的宏伟蓝图,为全国人民所关注.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流域内各省(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完成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3.7 科技工作者有代表性的治河主张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治黄大争论以后,我国科技工作者随着治黄工作的蓬勃开展,资料的大量积累,认识的不断深化,以及各自研究领域专长的发挥,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治河主张,极大地丰富了治河思想,推动了治黄工作进程.如:蒋德麒认为水土保持是治黄之本;张仁主张应集中治理粗泥沙来源区;汪胡桢主张修建拦泥库;吴以斅提出黄河下游先期变清;林一山主张把黄河水沙喝光吃尽;王化云主张上拦下排,两岸分滞;包锡成主张利用泥沙治理黄河下游;刘传鹏主张开辟分洪道解决黄河下游防洪问题;谢鉴衡提出遵循黄河下游纵剖面变化规律进行河道治理;张瑞瑾主张黄河下游实行“退堤宽滩窄槽”;方宗岱提出利用非牛顿体高含沙水流治理黄河;齐璞提出利用高含沙水流使黄河下游游荡性河道向窄深发展;史念海主张在中游恢复植被,对下游悬河疏浚成地下河;戴英生主张不宜对水保减沙作用估计过高;程致道主张增水减沙稳住下游河道;尹学良主张调度小水改造河性;叶青超主张黄河下游人工改道;黄万里主张分流淤灌治理黄河;刘善建主张借来外水调水调沙等.
4 对治黄方略演变的初步认识
4.1 治黄方略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从历史演进的过程可以看出,治河方略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也是人们对黄河特性认识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
从制定方略的本质分析,现代与历史上则有很大的不同.
历史上治河方略的制定与实施,政治干预起着决定作用,如之所以采用贾让三策 的“下策”,潘季驯“束水攻沙”的主要目标之所以为了保漕,其最终结果都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以不可能从根本上治理黄河,摆脱不了黄河下游经常决口泛滥的局面.现代治河方略的制定与实施,是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以求得最佳效果为终结,同时在实践中又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和完善治黄方略.从治理的地域来说,历史上限于下游治理,现代走向全河治理.从各项治理措施而言,历史上主要依靠堤防对付洪水;现代则依靠综合措施,防洪减淤相结合,上中下游全面治理,以解决黄河洪水泥沙、水资源和环境污染问题,力求实现“堤防不决口、河道不断流、污染不超标、河床不抬高”,维持黄河的健康生命.
4.2 治黄方略研究要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任何治黄方略或思想都集中反映了对黄河规律的认识,保护和合理利用黄河的水土资源,离不开有效的管理,有效的管理必须依据科学规划,而科学规划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因此必须搞好基础性调查、研究,从根本上搞清黄河水土资源现状、环境容量、资源承载力.治黄方略或思想的研究必须有一个切合实际的科学基础,才有可能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正确确定黄河流域之发展目标.
每一个新的治黄方略或思想的提出及实施,都会使黄河的治理和开发得到长足发展.为了从整体上缓解和抑制黄河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有必要从科技进步和治黄方略或思想的创新中寻求答案.生态环境瓶颈的克服有赖于整体的技术变革,实现黄河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治黄方略或思想的研究和创新.
4.3 治黄方略应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为了解决黄河水少沙多,下游河道不断淤积抬高问题,现代治河逐步提出并不断完善的综合治理措施,组成了一个庞大的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组成的系统工程.现代治河方略的内容也应该是由这些治理措施为主要元素,有机组成的一个十分庞大而复杂的、彼此关联而相互协调的系统工程.
一是上中游水土流失地区的水土保持系统.用以发展当地生产,改善生态环境,为黄河减沙.主体部分是治沟工程,特别是较大沟道,如黄河的二三级支流的治沟工程,不断加高坝体和接力修坝,最终求得坝面淤积与来沙的“相对平衡”,淤成新的川台地,发展沟壑农业.
二是下游河道和河口治理系统.通过各种河道整治措施(包括增水冲沙、高浓度输沙),增大河道输沙能力,控制河口淤积延伸速度,逐步塑造成“相对地下河”,稳定现行河道.
三是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的大型水库调水调沙系统.通过干支流大型水库实现全河性的调水调沙,初期利用骨干水库的死库容堆沙,减少进入下游河道泥沙,最终保持水库有一个长期有效库容,调水调沙运用,满足水资源开发利用对水库的调蓄要求.各水库在调水调沙运行中,求得水库自身的冲淤平衡,以利水库长期发挥作用.
四是黄河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系统.黄河流域属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不足,承载能力有限,不能满足黄河流域及其相邻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求.随着人类活动影响的不断加剧,黄河河川径流存在减少的趋势.节约用水是缓解黄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因此要把全面节水作为一项紧迫的首要任务来抓,关键是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节水工业,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以供定需,加强需水管理,逐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南水北调工程的实现,是从根本上缓解黄河流域资源性缺水问题的关键措施,也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