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帝国什么国家性质历史书上讲查士丁尼法典是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拜占庭属于奴隶制郭嘉,但是自从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就进入了封建社会,为什么还会有奴隶制帝国与法典存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2 09:41:16
拜占庭帝国什么国家性质历史书上讲查士丁尼法典是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拜占庭属于奴隶制郭嘉,但是自从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就进入了封建社会,为什么还会有奴隶制帝国与法典存在

拜占庭帝国什么国家性质历史书上讲查士丁尼法典是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拜占庭属于奴隶制郭嘉,但是自从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就进入了封建社会,为什么还会有奴隶制帝国与法典存在
拜占庭帝国什么国家性质
历史书上讲查士丁尼法典是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拜占庭属于奴隶制郭嘉,但是自从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就进入了封建社会,为什么还会有奴隶制帝国与法典存在

拜占庭帝国什么国家性质历史书上讲查士丁尼法典是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拜占庭属于奴隶制郭嘉,但是自从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就进入了封建社会,为什么还会有奴隶制帝国与法典存在
拜占庭帝国(395年—1453年),即东罗马帝国,是一个信奉东正教的君主专制国家.拜占庭帝国的最高权力由皇帝掌握.皇帝是整个帝国的象征,也是最高政治领袖、军队的最高统帅、最高的司法裁判者和和宗教的最高主宰.皇帝可以召开宗教大会,任免教会领袖和高级教士.在这一点上,拜占庭帝国与同时期的西欧国家有很大的不同.
早期的拜占庭帝国采取了类似于罗马帝国的行政制度,设立元老院、执政官和各大区长官.随着时间推移,元老和执政官逐渐变为荣誉性头衔.
拜占庭的法律属于罗马法系统.司法大臣由君士坦丁一世设立,最初相当于皇帝的法律秘书,为皇帝起草法律和法令,6世纪后成为最高法官.执事长官、大区总督和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市长握有比法官更高一级的法律仲裁权,而拜占庭皇帝则始终握有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查士丁尼一世在世时,共完成四部法律汇编,即《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敕》,这四部法律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它保留了罗马法在法学方面的创造性成果,对人们的行为作出法律规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调节提供了法律手段.对后世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定起到了蓝本作用.
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