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五课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3:08:59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五课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含义是什么?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五课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含义是什么?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五课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含义是什么?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五课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含义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这一条讲的是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间接的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一条讲的是人大与人民的关系.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特征.如果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会议,就不能称为人民代表大会.这种选举,实质是一种委托,即人民把本来属于自己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由这些代表代表他们去行使国家权力.可见,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它表明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渊源,即这种权力来自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选民或选举单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问题.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为了正确、有效地行使这些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系列会议规则和工作制度.这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一条讲的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和任免权等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自己行使,同时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把人民委托给它的一部分权力授予由它产生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这些机关分别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这些国家机关决不能脱离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
  第五,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一条讲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即实行适当分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关系和一定的指导关系(主要指选举工作).国务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这样,既有利于中央的统一领导,又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以上五个方面互相贯通、结合,就构成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周恩来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政权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整个政权体系、政权制度.全面地、科学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实行这一制度,使所有的国家机关和更多的人了解这一制度,关心和支持人大的工作,真正按这一制度办事.